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78 号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原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在 2020 年 5 月5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公司自此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你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在创业板上市,上市满 3 年即变为无实际控制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 请补充说明相关股东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及主要考虑,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动或利益安排。
2. 请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因素,说明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
3.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活动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月 12 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5 月 8 日